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23年昆明市博士后工作扶持站的通知 |
2023-9-7 15:31:19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党群(社会事务)工作部门,市委及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市属企事业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昆明市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23年昆明市博士后工作扶持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昆明市范围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申请设立昆明市博士后工作扶持站: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事业单位。包括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经营管理状况良好的企业,从事技术开发和生产经营型的事业单位。 (二)能提出具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和较好市场前景的研究项目,有利于本单位的技术进步和创新,有利于全市相关产业发展,有利于培养和造就高层次技术和管理人才。 (二)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能够吸引相关专业的博士进站开展博士后研究,并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它后勤保障。 二、申报程序 (一)具备条件的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申报工作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结果经公示后,以正式文件予以公布。 (二)非公经济组织按属地原则,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申报。 三、相关要求 (一)各申请设站单位要按照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的要求,认真填写《昆明市博士后工作扶持站申请表》, 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套,包括申报单位法人证书、科研成果、科研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须经单位审验签章, 相关附件材料请勿超过20页。《昆明市博士后工作扶持站申请表》同时报送纸质盖章版及电子文档。 (二)各单位可独立申报,也可通过项目合作、导师联合培养等方式联合申报。 (三)单位按照要求及时开展申报工作,并于2023年9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昆明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321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李波,0871.63966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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