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科技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脱钩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示 |
2020-6-17 15:55:3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明市财政关于规范昆明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昆明市科技局将对昆明高新技术企业协会、昆明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和昆明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协会进行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昆明市科技局关于行业协会脱钩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回复意见》,现将购买服务信息公示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昆明市科学技术局开展行业协会脱钩资产清查专项审计 二、 购买主体 昆明市科学技术局 三、 工作内容 以2020年5月31日为清查工作的基准日,对昆明高新技术企业协会、昆明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昆明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协会资产进行全面摸底和清查登记,厘清财产权属,对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认真盘点,进行账实核对,核实盘盈、盘亏情况,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包括财政拨款数等情况。涉及产权界定的,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试行)》相关规定要求,明晰资产权属关系。 四、 时间要求 2020年7月15日前完成有关工作,形成最终报告。 五、 经费预算 预算2万元以内,以最终形成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据实支付。所需经费从市科技局年初预算“昆明市科技计划管理经费”中列支。 六、 承接标准 具有法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三)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六)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能够保障购买内容的服务质量和时效; (七)有开展资产清查等方面的业务工作经验; (八)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凡具备条件愿意参加的会计师事务所请于2020年6月22日前将审计方案和报价单,报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处(呈贡区锦绣大街一号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北楼541室)。我们将评选出一家事务所完成本项目。 联系人:杨旭明 联系电话:63133548
附:三家协会总资产数 1.昆明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29万元 2.昆明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 15万元 3.昆明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协会 60万元
昆明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6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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